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相关规定,
企业环评报告的有效期一般为 5 年. 具体情况如下:

正常建设项目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 5 年内,建设项目应按环评内容中规定的各项措施和建议进行施工运营 ,若 5 年之内没能完成建设,则当初办理的环评需要重做.
项目发生重大变动:建设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、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,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.
超过 5 年决定开工建设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,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,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