污水处理是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,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。

以下是关于东莞污水处理的详细介绍:
污水来源与分类:按污水来源分类,污水处理一般分为生产污水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。生产污水包括工业污水、农业污水以及医疗污水等,生活污水就是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,是各种形式的无机物和有机物的复杂混合物。
处理方法:
物理处理法:通过物理作用分离和去除废水中不溶解的呈悬浮状态的污染物,如重力分离法(沉淀、上浮等)、离心分离法、筛滤截留法(栅筛截留和过滤)等。
化学处理法:通过化学反应和传质作用来分离、去除废水中呈溶解、胶体状态的污染物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,如混凝、中和、氧化还原、萃取、汽提、吹脱、吸附、离子交换等。
生物处理法: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,使废水中呈溶解和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,可分为需氧生物处理法(如活性污泥法、生物膜法、氧化塘法等)和厌氧生物处理法(主要用于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和污泥)。
处理程度:
一级处理:从废水中去除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,多采用物理处理法,如筛滤法、沉淀法等,污水经一级处理后,一般达不到排放标准。
二级处理:大幅度地去除废水中有机污染物,多采用需氧生物处理法,可去除污水中大量 BOD 和悬浮物,在较大程度上净化污水。
三级处理: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,包括微生物未能降解的有机物、磷、氮和可溶性无机物等,可使污水达到排放标准或补充工业用水和城市供水。